第4章 第一天4:林徽因老师的约会(2/2)


有人发微博......

还有好心人报了警!

王凡收拾完一伙人后,去前台结账。

结账的时候发现自己这个月工资还没发。

于是在从上衣兜掏出三张银行卡后,终于凑齐了800多元餐费和桌椅打架补偿费。

“一身屌丝打扮,没钱就不要来这里吃饭,丢人现眼。”

刚从地上挣扎起身的杀马特老大如是道。

这一下正扎中了其自尊心,王凡捏紧拳头,走到了杀马特面前。

杀马特一脸惊恐。

“住手!”

此时一个跟班带着几个警察走了进来,气势汹汹。

看向王凡的目光,就像是在看一只待宰的羔羊一般。

眼里充满了幸灾乐祸与嘲讽。

那眼神仿佛就像是在说:你小子今天死定了!

半小时后,王凡与杀马特老大被带去了警局笔录问话。

杀马特老大叫陵和,这位陵和可一点都不热爱和平。

他是东海集团二公子,从小便游手好闲。

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,父母将其送到澳洲读大学预科。

最后因学分未修够加上打架泡妞被老外劝退。

读了五年没拿到毕业证,买了个【克莱登大学】肄业文凭回来。

至于警局,对这位陵二少来说,自然是家常便饭。

警察见这位杀马特是惯犯,又看了下一脸平静的王凡,皱了皱眉头。

其实也就是一起寻常的打架斗殴事件。

但根据目击者的供述、监控摄像头和小刀指纹的检测。

都指向了是王凡先动的手,王凡也供认不讳。

由于林徽因提供的录音证据,杀马特出言挑衅在先。

最终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四十三条规定。

殴打他人的,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
所幸没有造成轻伤,不构成故意伤害罪,因此不追究刑事责任的。

警察其实也看陵二少嚣张跋扈、挑衅在先。

最后只给王凡算了个治安处罚,拘留一日。

陵二少聚众挑衅在先,和他的几个跟班也一同判了一天拘留。

漫长的夜晚,只能在看守所度过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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