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晓理三十二则 第二次的法庭(2)(3/3)

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规定,民间借贷的最高利率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四倍。那也就是26.84%。现在,将本金30万乘以利率,再乘以两年,得出两年的利息总共是161440元。然后再加上本金……呵,得出的数字竟然是461040元。才刚刚四十六万出头一点。这样看来,我的委托人竟然还多付了一万多元的利息!关于这一点,不知原告方希望怎么解释呢?”

钱达额上的汗珠早已是瀑布汗,不知有多少张餐巾纸已经被那些油油腻腻的汗水沾湿!宇文松则是依旧青着脸,一声不响的坐在位子上。

“柳宁月,那你想怎么样?要我的当事人将那多收的一万元钱款交还吗?”宇文松阴着嗓子,良久,才吐出一句。

柳宁月猛地一拍桌子,眼中闪烁出一丝冰冷,以及自信的笑容!

“还一万元?呵……世上哪里来那么便宜的事?首先,我们可以知道这些借款完全是高利贷性质。对于高利贷,法律一向是不予以支持的!但是很可惜,借条上却完全没有注明利息到底是多少!刚才原告方的律师说了一件很有趣的事情。如果利息没有写明的,那就当作没有利息,不是吗?所以……”

凌空一指,死死的指向被告席!柳宁月的声音犹如高山上的雪崩一般,彻底淹没了钱达的贪婪!

“被告方在此向原告方提起反诉!要求原告方将因约定不明而擅自多收取的十七万余元的款项,全――数――交――还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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