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1章浅蓝色记事本(十五)(1/2)
安绍远的妻子杀了人后就逃到娘家去了,警方根据陈溶溶提供的线索很快就逮捕了李珍珍。
没过多久,李珍珍杀人一案开庭公审。
因为陈溶溶是本案唯一一个目击证人,所以也要求出庭作证。
陆安深告诉她,此案案清晰毫无悬念,如果她不想出庭的话,可以向法庭提出拒绝。
陈溶溶却坚持要当场指正李珍珍是杀人凶手。
法官刚刚宣布开庭,法院检察官便陈述了本案案,然后要陈溶溶说出她所看见的案经过。
一直安安静静在证人席上的陈溶溶听到指令,一下子就激动起来,一张小脸扭曲而愤恨,指着对面那个穿着黄囚衣的李珍珍大吼,“就是她,她就是杀人凶手!是她对我妈妈开枪的!你这个凶手!”
李珍珍也有些绪激动,捂着肚子大哭大笑说,“你妈妈她自己活该!做小三就是没有好下场!”
事到如今,那个女人竟然还不忏悔,陈溶溶只觉得委屈极了,在法庭上大哭,“她就是凶手,她就是凶手!”
法官立马敲了两下,严声道,“肃静!”
控方律师却急急开口,“法官阁下,证人绪不稳定,我建议暂时休庭……”
“……”
一场判决,却因为两方都过于激动而酿成了一场闹剧,不得已早早收场。
几天后开庭再审,陈溶溶却没有再出席。
那时她坐在妈妈租的房子里面,房东阿还来找过她,说妈妈的租金就要到期了。
虽然知道她们发生了这样的事很难过,但是她也有难,市物价飞涨,她也还要过日子。
陈溶溶估计自己没多久就该被赶出去了。
可她不想回家,宁愿在这个城市饿死也不回去,她已经收拾行李做好上街乞讨的准备了。
那天,陆安深带了许多吃的东西来哄她,陈溶溶一边咬着汉堡一边问,“哥哥知道那个女人判了什么吗?她有没有被枪毙?”
陆安深脸沉沉,神复杂。
半晌后,他沉:“因为她怀孕的原因,孩子是无辜的,所以法官先判了一年缓刑,让她在医院把孩子先生下来再说。”
听到这样的消息,陈溶溶一下子激动起来,捏着汉堡的手颤个不停,眼眶含泪,愤恨地说,“她杀了人!”
她杀了她的妈妈!为什么她不到地底下向妈妈赔罪,还可以去医院好吃好住?
就是因为她家的律师比较厉害吗?!
她看着陆安深满腔激愤,质问他,“是不是她家有钱?妈妈却连个好律师都请不起,所以有钱人就算杀了人也不用偿命!”
陆安深看着眼前泪眼朦胧的小女孩,竟然发现自己枉读了这么多年的书,这会竟然在一个小女孩面前,无言以对。
他面容黯淡,哑着嗓子安她,“没有不让她接受惩罚,只是她肚子里的小孩是无辜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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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溶溶把桌面上他买的东西全都砸到地上,气呼呼地说,“你也走开,走开我家!你也是和那个女人一伙的!”
萧暖雨死在一个“小三”的名号下,消息传回去,远在老家的亲人没有一个愿意来市出席法庭。
小镇里面的人,似乎都格外爱惜自己的羽毛。十三年前,为了所谓的“名声”,可以压住女儿被的事实,反而忍辱负重嫁给施暴者。
十三年后,一个声名藉的女人死在了远方,她的亲人不是想着赶来和她的遗体见最后一面,而是想着,怎样才可以藏住这个秘密不让自己的亲戚朋友知道,抹去这个人生的污点。
她记得妈妈每年也会寄钱给外婆啊,即便是这个家庭对她不公,她心底却始终没有放弃过爱她的亲人们啊?
陈溶溶不懂那些大人是怎么想的,可是她认为,她的妈妈就是世上最好的妈妈,最温柔善的妈妈,即便在死前,还叫陈溶溶要原谅她。
她知道妈妈指的是什么,妈妈觉得亏欠,这么多年,从来没能陪在她身边过。
她的妈妈是那样的善,在临死之前终于验证了老师在题里的那个答案,这个世上,是没有不爱自己孩子的母亲的。
其实陈溶溶那个时候很想跟妈妈说,“妈妈,我从来没有恨过你,又怎么会需要原谅呢?”
她心底一直不知道多么感谢妈妈,在那样艰苦的时刻,仍旧放弃自己大好的前途,选择生下自己。
可是妈妈终究是听不到了,无论自己心底有多少感激她的话,妈妈都听不到了。
对方律师团声势浩大,终审的时候坚持陈述被告是孕的事实,要求被告可以在一个较好的环境下迎接新的生命,提出缓刑。
这场案件很快尘埃落定,这个城市似乎不太重视一个没了妈妈的十三岁小女孩的心。
陈溶溶重新成了没人要的孩子,安静呆在妈妈还剩几天租金的小屋子里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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