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三章:犹太移民(2/3)

绝进行到白热化的时候,德国政府主要靠民间和密探的举报来捕捉犹太人。整个二战期间,犹太人被杀掉了560-580万,全世界犹太人从1800万锐减到100万,到现在也没恢复过来(目前人数大概是一千六百万左右吧)。

正当犹太难民走投无路之际,中国的上海对犹太人敞开了大门,使得成百上千的犹太人蜂拥而至。然而,当时的中国正处在日军大举入侵的战乱之中,国民政府对犹太人的处境既表示同情,又苦于无法容纳。在这种情况下,当时的蒋介石和国民政府都希望能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。

国民政府立法院院长孙科提议,在中国的西南边区划定犹太人特区,容纳无家可归的犹太人。他还设想在中国西南接近国际通道的地方,划定若干平方公里的区域,作为犹太人的居住区,由国民政府或地方政府负责筹划该区的建设和管理,同时设置犹太失业技术人员登记机构,招收其中的专门人才,进入后方各部门工作,为中国的抗战出力。孙科的提议立刻引起了政府内部的广泛讨论。

中国国民政府对犹太难民的关注,引起了欧洲犹太人的积极响应。一位名叫白尔格拉斯的德籍犹太实业家,在考察了中国的社会环境后,感到中华大地是犹太人相对理想的居住地,于是拟订了《移植中欧犹太人来华之计划》,提出将10万犹太人移居到中国。他在计划里写道:“拟准10万犹太人移住中国内地,中国政府予以保护(移民之权利与义务应与中国公民同等),选择气候上与经济上适宜之一地或数地,供给居住机会,并保障其居留及工作之权利。”为争取中国政府对该计划的支持,白尔格拉斯还表示,每名犹太人入境时将向中国政府交纳50英镑。

在中国国内,民间组织“中国国际联盟同志会”也始终关注着犹太人问题。该会派人到上海进行调查,发现犹太人已达万人以上,聚集于租界难民收容所,衣食缺乏问题日趋严重。出于人道关怀和抗战前途考虑,该会积极商讨解决办法。他们在收到了白尔格拉斯的移民计划,认为计划中的多数条款可以接受,少数条款需要补充和修改,于是增加了“犹太人来中国后,须无条件入中国国籍”、“中国方面组织犹太人移民委员会”等内容,形成《犹太人移民中国意见书》,上报当时的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。

与此同时,白尔格拉斯也致函国民党秘书长朱家骅,商谈解决10万犹太人来华的问题。朱家骅接函后感到事情重大而复杂,需要周密考虑,于是用了半个多月的时间分析移民计划的利弊。他认为,此计划的有利方面在于可以引起美、英等国对中国抗战的同情,能够吸收国际资本和技术人才;不利方面在于犹太人善于经商,容易扰乱中国的商业秩序,也不适于农村开发。再说,国籍问题也难以解决,如让他们全部加入中国国籍,势必会与德国产生矛盾。他将自己的分析写成报告直接上报给蒋介石。

正当中国官方和民间都为犹太人来华事宜进行积极筹划时,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提出了另一种主张,即利用犹太人从事土地开垦。他给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张群发了一封电报,谈了自己的想法。他说,云南省地广人稀,土地肥沃,数十里没有人烟的地方很多,如此多的良田弃之可惜。近来听说犹太人云集上海,他们知识丰富,财力雄厚,如果能将他们移到云南开垦荒地,必定一举而多得。但龙云对自己的主张是否可行并没有十分把握,他恳请张群上报国民政府,让政府定夺,如有可行性,立即拟订具体办法。张群接到电报后,立刻向行政院作了报告。

随着多种建议和计划的提出,容留犹太人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,引起了国民政府高层及蒋介石的高度关注。国民政府认为,即使抗战战事再紧张,条件再困难,也要将这一问题圆满解决。蒋介石在接到孙科的提议后,当即批复:“原则同意,交行政院筹议。”行政院按照蒋介石的指示,专门召开会议,就犹太人国籍、领事裁判权、内地居住、入境手续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,提出不少修改意见。

199年7月1日,行政院就收留犹太移民计划再次召开审查会,内政部、外交部和经济部也派了代表参加,提出项基本原则,对白尔格拉斯的计划提出6办法。其核心内容是:犹太人可进入中国境内,无国籍者享受特殊待遇,有国籍者与其他外国人同等待遇,均只能分散居住于通商口岸;成立移民委员会;成立专门运送犹太人来华的运输公司一事与中国现行法律不符,不予批准;每一犹太人入境,须携带00英镑;其余问题处理方法不变。至于龙云的建议,等上述条款具体实施时再行磋商。这些原则和办法是国民政府的最终决定,得到了蒋介石的批准。至此,容留犹太人的计划尘埃落定。

然而,随着抗战战局的急转直下,中国广州等沿海城市几乎全为日军占领,不可能容留大量犹太人;另一方面,中国的抗战越来越艰苦,国民政府难以为如此众多的犹太人提供有效的帮助,中国大规模收留犹太人的计划暂时全面搁浅。

在这危急关头,白尔格拉斯受犹太长老会的委托,前来中国重庆,与民国政府做最后的努力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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